兴隆山管理局第三届职工代表大会胜利召开

2013年4月16日,兴隆山自然保护区第三次职工代表大会在兴隆山胜利召开。来自机关、基层、离退休老干部等职工代表90人参加了会议,大会符合法定程序。
上午9时,预备会议选举并产生了以陈建国局长为代表的20名主席团成员,并确认了参会代表资格合法有效。
上午10时,在雄壮激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的奏响下,兴隆山自然保护区第三次职工代表大会正式召开。
会议听取、讨论并通过了局长陈建国《凝心聚力谋发展真抓实干谱新篇》的工作报告、《兴隆山管理局关于棚户区改造工程领导小组名单及棚户区改造工程实施情况》、《兴隆山管理局关于2012年财务收支情况报告》、《兴隆山管理局职工考勤销假值班制度》、《兴隆山管理局职工带薪年休假办法》、《兴隆山管理局职工请假期间待遇的规定》等两个报告和三个制度,确定了棚户区改造工程地址,增加周吉忠等四名同志为兴隆山管理局棚户区改造工程领导小组成员。
会上,局党委书记敏正龙对今后保护区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各总支、支部要结合工作实际,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广大党员干部和参会代表要带头遵守管理局制定的《十三项规定》,为建设美丽兴隆山献计出力。三是坚持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建立健全决策公开机制,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本次会议的胜利召开,使兴隆山保护区确立了发展方向,同时增强了参会代表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供稿:汪洋 责任编辑:王灏汀